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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科研项目申报

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检标委”)是国家标准委批准的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推荐单位,负责向国家标准委申报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2009年度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的征集工作已于7月31日结束。检标委欢迎各有关单位积极准备2010年度的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并提交给我们,我们会根据实际情况将您的资料推荐到国家标准委。

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申报的基本要求:

(一)保证项目建议质量

项目研究内容应符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主题,突出标 准化科研应急性、培育性、基础性原则,重点突出,应有明确的目标和考核指标,并与国家科技计划及其他科技计划项目没有重复。

(二)确保与标准制修订工作的衔接

研究中涉及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制修订的项目,需要将形成国家标准草案或国际标准提案草案作为考核指标之一,并明确项目结束时的标准制修订进度。为 确保标准化科研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同步,项目中涉及国家标准制修订的,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在申报前与标准归口单位沟通后上报,项目立项后可适时进入国家标准制 修订程序。考核指标明确形成国家标准草案的,在提交申报材料的同时,还应提交国家标准项目建议汇总表。

(三)项目申报材料包括:

  • 1.《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建议书》
  • 2.《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建议汇总表》(只需上报电子文件)。
  • 3.《国家标准项目建议汇总表》(与项目建议书共同装订)

备注:1.登记表格一式六份,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2.请将以上资料原件邮寄至:
备注:2.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标准工作部 收
备注:2.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技术监督大楼
备注:2.邮编:100029
备注:2.电话:010-84640936  010-84650935
备注:3.请将以上资料电子版发送至以下邮箱:tc37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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