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检标委”)根据工作需要,内设专业工作组(简称“专业组”),为检标委开展该专业领域的检验方法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和管理支撑。
委员单位与观察成员单位可自愿向检标委秘书处提出组建专业组申请。
备注:1.登记表格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2.请将以上资料原件邮寄至:
备注:2.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机构与会员工作部 收
备注:2.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技术监督大楼
备注:2.邮编:100029
备注:2.电话:010-84640936 010-84650935